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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2013-11-18 11:23   审核人:

一、指导思想

确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观念。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安全管理的准绳,以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为目的,以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为宗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抓好安全防患与监督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目标,落实职责。

2、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努力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内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教育环境。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直接领导,由各部门负责人及保安队长组成。校务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治安组,按部门分组,部门负责人为治安组长,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治安组分别管辖若干安全区,按生活、学习、活动场所分区,每区设立安全员。各安全区及安全员名单统一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校性的安全责任网络,以便统筹安排,紧密联系,互相配合。

四、具体措施

1、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师生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加师生的安全知识,做到“人人思安全,人人学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能安全”。

(2)积极参加“全国安全月”(或“安全周”)活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3)各部门和各班级定期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活动,有效提高师生安全防范的技能。

2、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1)学部、生活部门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责任。班主任、生活老师分别是学生在教学区和生活区的安全责任人,科任老师分别是学生上课和活动期间的安全责任人。

(2)食堂要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布的有关法规,制定安全条例,严防食物中毒等情况发生。

(3)校产管理要严格、严密,在已经制定的“学校财产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增加必要的安全细则,防火、防盗、防事故。

(4)车队、保安部在原有的岗位职责和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出专项安全条例,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5)学校各处室均应在学校《管理制度汇编》的基础上,制定出本系统的安全条例或安全公约。

(6)各部门着重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学生的日常安全工作。

(7)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奖惩分明。因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3、不断完善安全条件,认真消除安全隐患

(1)维修组定期检查电源、电路等设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保安部派专人定期、不定期巡查校园安全,严格教职员工佩戴胸卡制度,随时消除校内安全隐患,随时清理校园内的闲散人员。

(3)按照《学校接送专用车辆的管理规定》,加强对租用车辆的管理力度,加强与辖区内公安、交通和运输管理部门的联系,建立审验接送专用车辆的管理机制,随时检查,严格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4)健全外出活动的申报程序。开学初,各部门及工会将外出活动的计划报校办。做到计划周密,安全落实,责任到人。在落实活动计划的同时,各部门还须制订出处置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措施。可组织师生定期专题演练,使之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害程度。

(5)主动联系公安、交警等部门,抓好共建安全联防工作,力争减少校园附近的安全事故。

(6)提高警惕,细察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各部门安全员要将发现的各种隐患及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7)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做安全工作的有心人,努力具备处理安全突发事件的技术技能。

4、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职责

(1)建立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校长)不定期抽查制度。

(2)建立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检查汇报制度。

(3)建立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4)建立安全办事机构的定期检查、定期汇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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