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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络
2014-07-14 19:55   审核人:

为切实加强学校工作作风建设,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提升教育服务质量,提升教育服务公众满意度,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服务窗口建设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深圳实验承翰学校高中部学校服务窗口建设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加强学校文明建设工作,整体提高师生思想道德水平和服务意识,不断美化校园,倡导文明新风,促进依法治校,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建设和谐文明校园,为深圳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为创建文明城市服务。

 

二、领导小组

组  长:马新礼 深圳实验承翰学校总校长

副组长:张辉 深圳实验承翰学校高中部主任

成  员:康信明、欧阳成、段国增、刘振伟、宋乐申、刘芳芳、王慧霞、刘志凤

 

三、学校服务窗口建设的功能设置及办公地点

(一)学校服务窗口根据服务学生、服务教师、服务社会的相关工作实际,分为学生事务、学生咨询、教师事务、社会服务等四个功能。

(二)办公地点、工作人员及事务功能说明:

1、学校服务窗口总部办公地点设置在一楼招生办公室,同时兼备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职能;工作人员:刘志凤、王慧霞;办公电话:33211661

具体事务:

(1)准备、搜集、整理学校宣传资料(校内刊物、宣传画册、其它资料等),供来访者自由取阅;做好网络回复及更新,走出校门进行宣传,让学生、家长和社会了解学校。

(2)热情接待来电、来访,及时解答,提供参观校园服务;

(3)对于报考我校的学子制定个性化成长套餐,做好跟踪与反馈,为兄弟学校提供衔接类应需讲座,做好良性互动;

(4)新生入校:新生入学有关手续的办理咨询;

(5)建议搜集:受理学生、家长的有关投诉、申诉、意见和建议;

(6)解释反馈:解释学校有关政策、制度,联合校长助理做好学生需求反馈,解决问题等。

2、学生咨询功能

   服务窗口设置在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张宪财、刘芳芳;办公电话:33211682

具体事务:

(1)建立、完善学生电子心理档案、做好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阳光心灵网站的维护等。

(2)开设阳光心灵系列课程,从高一年级授课,高二年级同质小组训练,协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

(3)提供个性化心理指导,满足学生在学业、情感、交往、考试、青春期等方面的个体咨询服务。

(4)开展心理成长训练营活动,通过活动锻炼学生的意志品质。

(5)日常事务:学籍异动(转班、转学、休学、退学的申请审批)、就读证明(办理在校证明、毕业证明、学历公证、成绩单、出国相关证明、其它证明等)、请假(学生各种请假手续的办理等)、医疗保险、评优奖励与贫困生资助等有关事宜的咨询;

(6)毕业准备:毕业生专业和信息咨询,毕业生离校有关手续的办理咨询。

3、教师事务功能

服务窗口设在行政办,工作人员:张辉、康信明、刘振伟、宋乐申;办公电话:36699258

具体事务:

(1)教师人事档案的管理:教师人事关系的办理和转接,教师档案的建立,年终考核,评价,奖惩文件的归档。

(2)教师社会保险的办理、五险一金的缴纳。

(3)教师职称的晋级晋升。

(4)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5)教师合同的签订,入职、离职手续的办理。

(6)教师工作、生活需要的各种证明的出具。

(7)教师薪金的查询和解释工作。

(8)教师之间工作的协调沟通。

4、社会服务事务

服务窗口设置在高中学生处,工作人员:张宪财、周翔;办公电话:33211682

具体事务:

(1)定期组织家委会会议,研究学校教育教学的有关问题。

(2)积极开办家长学校,把教育观念和方法及时转递给家长。

(3)积极开展社区德育活动,进入社区帮老助残。

(4)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雷锋精神伴我行”的社会服务工作。

(5)积极接待家长,做好家校沟通和联系,协调解决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向上级领导汇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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