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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2014-10-07 20:09   审核人:

(1)教师人事档案的管理:教师人事关系的办理和转接,教师档案的建立,年终考核,评价,奖惩文件的归档。

(2)教师社会保险的办理、五险一金的缴纳。

(3)教师职称的晋级晋升。

(4)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5)教师合同的签订,入职、离职手续的办理。

(6)教师工作、生活需要的各种证明的出具。

(7)教师薪金的查询和解释工作。

(8)教师工作之间的协调沟通。

工作人员:张辉、宋乐申、康信明

工作地点:高中教务处

工作电话:33287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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